第1821章 报案_临高启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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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21章 报案

  第1821章报案

  “什么?!不可能吧,明女再怎么也是你姐夫的骨肉,你姐夫家又不是过不下去,怎么会把她卖了?你们有先去找寻了吗?”李子玉有些惊讶。曾卷姐夫家的茶居,他们过去曾经去混吃混喝过。

  “还不是我姐夫那个扑街的续弦!”曾卷说到她气得脸都白了,“那婆娘一直就念叨着明女是个赔钱货,要把她卖给别人当丫鬟。她盘算这事有一段日子了。没想到竟真下这个毒手!”说着忍不住抽泣起来。

  曾卷原对这个外甥女原没有很多感情,但是姐姐过世之后,孩子就成了姐姐在世上惟一的遗念,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也就完全不同了。

  “哎哎,好男有泪不轻弹,莫哭!”李子玉赶紧安慰道,“来,说说怎么回事!”

  “我前天给孩子们去送些零食衣物,从茶居出来正好看到诚仔、华仔――就是我的两个外甥,你都见过的……”

  “这我知道,拣要紧的说。”

  “诚仔、华仔两个在街面呆坐着,也不玩也不闹,我和他们说话,他们就都哭起来了,说明女不见了!”

  “什么时候的事情?”

  “他们说前天晚上便没见明女吃饭。”曾卷道,“我赶紧去找姐夫两口子,姐夫吞吞吐吐,那婆娘一口咬定明女是出去玩了,我再三追问,姐夫才承认明女‘不在’,我问去哪里了,他们开始不说,后来被我问不过去,那婆娘便骂我‘多事’,还说明女是自己跑了,后来又改口说是被‘拍花’的捉去了……我叫姐夫一起去找明女她也百般阻挠,这才和她争执起来被推搡倒地的……”曾卷气愤地说完后又哭着向李子玉哀求道:“玉哥你一定要帮我啊!这孩子丢了官府自来是不管的,现在我们一家要如何去寻啊……呜呜呜……”

  “曾兄莫急!这儿童失踪在我大宋是重案,你且稍坐,我叫阿贵来给你做笔录报案,我立即马上去向上级反映!”

  “玉哥,曾卷我发誓这辈子做牛做马都要回报你的恩情!”

  李子玉顾不上和他客气,他记得在万寿宫培训拐卖案的时候,教官特别提到拐卖案的“时间性”,能在头24小时内报案处置,找回来的可能性就较大。时间过去愈久,破案的可能性就愈小。

  他赶紧到刑侦科,向当班的刑警报告这个案情。

  当班的刑警正是高重九,刑警科的工作很多,他手头的各种大小案子就有十多个,不过儿童拐卖案是大宋警务系统中的“重案”,他不敢怠慢,赶紧关照先给曾卷做笔录,做好之后移送过来。

  “姓名?”

  “只有个小名唤作明女。”

  “年龄?”

  “今年有十岁了。”

  “性别?”

  “哎?女的女的。”

  “家庭住址?”

  “是我的还是明女的?”

  “自然是孩子的。”

  “六榕街141号万胜禄茶居是了。”

  “失踪多久了?”

  “前天晚上便不见了。要不是我今天去送点心的话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明女不见了。”一想到明女不知会碰到什么样的坏人曾卷就有些哽咽起来。

  ……

  曾卷在阿贵那里做了笔录――这时候案子还没有上升到拐卖案的地步,照程序只能算是人口失踪案。

  高重九看了看笔录,看到李子玉亲自陪过来的,知道来报案的一定和这位李警官有什么渊源,自己不但不能漠视,还得显得亲切才行――万寿宫第一期里,就属这李子玉混得好,看得出很受首长的青睐。

  要按照过去的规矩,衙门是不管此类的案子的。这广州城里一年失踪的妇女孩童没有上千也有成百,若要在以前大明的官府是决计不会管这类案子。拍花之类的案子,高重九当捕快的也破过些,不过多是偶然性的发现线索,深入侦缉,最后破获,很少有人报官之后破案的――捕快一般也不管这类事。偶然才会有大户人家要求寻人的。

  快班的捕役们虽然“吃黑”是惯例,但是一般不吃“拍花的”的财香。这行不但离散骨肉,而且这一行行事诡异阴毒,即使公门中人也怕受他们牵连“有伤阴节”。

  不过,虽无勾结,却不代表公门中人不知道他们的活动。特别是捕吏都有大量的下层耳目眼线,要下力气,找到一个人并不太难。所以高重九先宽慰了曾卷几句,这才开始问具体的案情。

  然而看完笔录,又问了几句,高重九道:“看样子是你姐夫自己卖的孩子。”

  曾卷急道:“差爷你说得是。可是他死不承认,他那个扑街老婆更是刁恶,所以我才到警察局来报案……”

  高重九道:“你即是阿玉的朋友,我就不说拐弯话了。若是他自己卖得,咱们警察局还真管不着……”

  曾卷急道:“怎么……”大约发觉自己态度不够恭敬――这是在求人办事呢!

  李子玉也道:“九爷,您就帮个忙吧!他姐姐就留下这么一点骨血,不能叫人给糟踏了!”

  高重九道:“阿玉你客气了。我不是不肯帮这个忙,但是照这个报案法,先不说能不能立案,就算能立案也一点用都没有――虽说如今把打拐作为重案来办了,但是大宋的法律也没说出卖子女是犯法。咱们去查,你姐夫只要拿出身契来,这案子就不是人口失踪案,警察也拿他没法子。”

  高重九是老公事,别看他当大宋的警察没几天,元老院颁布的几部涉及到日常办案的法律和条例,他都已经熟读过几遍了――衙门里的捕快衙役虽然自己平日里为非作歹,但是在“法律意识”上却比一般百姓强得多,唬弄老百姓的时候律令信手拈来,能把人唬的一愣一愣的。这么几句话信手拈来,顿时让李子玉和曾卷哑口无言。

  “再者,按照大宋刑律,这报失踪案,失踪人是儿童的话照规矩要监护人――也就是爹娘才行,阿卷只是舅舅,不算监护人。他来报这个案,局里直接就可以不立案处理。”

  “那……那……如何是好?”曾卷急得要揪自己头发了。李子玉赶紧安慰他,又道:“九爷,你看是不是再想想办法?”

  高重九见火候差不多了,这才低声道:“法子是有得。可是你得叫你朋友这么说……”

  怎么说呢,直接报人口失踪是不成的,因为曾卷不是明女的监护人,他报案是不予受理的。

  “……就说他的两个外甥诚仔、华仔说,看到明女和一个老太婆说话,然后明女就跟着她走了,他们在后面叫也听不到。”

  李子玉“啊”了一声,心想这是在伪造口供啊,不由得心里发憷,低声道:“这不成了报假案了吗?”

  高重九道:“你想办这案子就得这么说。这样便可以怀疑有‘拍花’情节,按照‘拐骗案’立案了。只要立了案,我带几个弟兄去那茶居,使点手段,三哄两吓就就能把那女孩子的下落给问出来了。接下来怎么办,就是你那兄弟的事情了。”

  李子玉只觉得这事有点不靠谱,但是他知道高重九这老公事说得有道理。光是监护人这道槛他们就迈不过去。

  李子玉思量再三,将曾卷叫到一边,如此如此的说了一番。曾卷当即表示没问题--只要能救明女,他什么话都愿意说。

  “你可要想明白了,你那姐夫到时候只要亮出卖身契,警察局也拿他没法子。怎么救明女还得你自己想法子。”

  “只要能让我知道明女的下落,我一定设法救她出来。”曾卷气势满满。

  俩人商议停当,曾卷当即按照李子玉教的口径报案。高重九录完口供,就去办立案手续。

  拐卖案在元老院的警务系统里属于重大案件,案子一报上来,值班员不敢怠慢,当即汇报到正在局里值班的乌项那里,立刻开始立案调查。不一会儿鉴证科的警员便带来了一套标准人像卡,李子玉也知道这个东西,通过报案人对对象五官的描述,可以很快地拼凑出来一个人相来,用起来很是方便――这倒也不算现代发明,古代衙门就有类似的做法,但是当时的人像写生水平很差,拼出来的画像往往和真人相差甚远,和这种栩栩如生的人像卡完全不是一码事。

  警员很快就按照曾卷的描述拼出一幅最像明女的拼图,李子玉拿着这张画像跑去复印室要求复印――警察局自然是没有复印机的,用得是照相机的人像翻拍再印制的办法。印好至少也得明天了。

  虽然立了案,乌项却没有足够的人手安排下去,这时候高重九主动请缨:“这案子我去办吧。”

  “你身上已经有十几个案子了。”

  “不要紧,这种拐卖案主要是搜集消息,我广州城里人头熟,打听个一二天肯定有下落了――要是没有,估计就不好办了。”

  乌项明白他的意思:“好吧,就由你去办!要尽快找到女孩子的下落,时间一长,人往外面一送就是石沉大海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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