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、第二十四章_提裙涉深水[电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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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、第二十四章

  上午十点。

  阳光正明媚,吹来的风也变得温暖而柔和,吹拂着面颊。

  市中心的公园内,圆形的小喷泉内,正哗啦啦地冒着水花。

  阮银的身后背着小提琴,在喷泉旁边转来转去,等着凌琛出现。

  昨天,在大庭广众之下,她转身对着凌琛怒吼的记忆还新鲜着。

  阮银以为,那次的见面只是一个意外,他们以后会继续像之前那样,是只是彼此脑海中的一段回忆,再没有见面的可能。

  所以那天她一点面子都没给凌琛留。

  哪知道第二天秋彦君就打电话来,让她去找凌琛拿东西,还给了她凌琛的电话。

  阮银没好意思打电话,只是发了短信给他,叫他来这边见面。

 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,阮银垂着头,孩子气地踢了一下脚尖的小石子。

  紧跟着,身后传来一声:“阮银。”

  凌琛的说话语调很正经,喊这声阮银时,也字正腔圆,正经地像是马上要跟她进行什么重要会晤。

  但是,从前的凌琛可不是这样的。

  他在阮银面前一直没个正型,吊儿郎当地像个街头小混混一样。

  那时凌琛是阮银的前桌,每次转身,都要一只手搭在椅背上,没骨头似的挂着,懒洋洋的叫她的全名:“阮银。”他摊开笔直修长的手,“借我支笔用用。”

  正在写作业的阮银一抬头,就能清楚的看到凌琛那双眼睛,他垂下眼皮,纤长的睫毛遮了半个瞳孔,慵懒而散漫。

  从幼儿园直到高中毕业,他们认识的太久了,久到阮银一闭眼,脑海中所有深刻的记忆,都有凌琛的身影。

  在听到呼唤她的声音时,阮银站在原地愣了一瞬,才背着琴转身,抬眼向声源的方向看去。

  凌琛正站在不远处,他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西装,是那种如同夏天夜空般深沉的蓝黑色,也好像是凌琛眼睛的颜色,深沉地仿佛将人吸进去。

  大概是天气太冷,他外面罩了一件黑色的大衣,肩颈线利落挺拔,将近一米九的身高,身材比例极好,显得腿格外的长。

  他正在用那双深邃的眼睛回视阮银,双手正随意插着兜,身姿板正,透出骨子里刻出来的矜贵。

  阮银定定地看他半晌,想,如果在他脚下铺条红毯的话,他一定会被别人误以为是哪个秀场的男模。

  和阮银记忆里,那个散漫的凌琛截然不同。

  阮银背着琴走到他的面前。

  四年的时间,时光似乎格外眷顾这个人,除了将他的面孔打磨的更加有棱角之外,更淬炼出一身凌厉的气势,温暖而热烈的阳光照在他的发梢,有如天神降临,气势凌冽。

  阮银不服输地仰头,和他对视。

  自高一开始,阮银的身高就是160,之后便一直维持这个数字,一直到今年大四毕业,也再没有长高一厘米。

  但是凌琛好像又长高了,阮银只有努力的仰起脖子,才能完整看清他的脸。

  阮银有些不爽,鼓了鼓脸颊,在身前摊开一只手,“给我吧。”

  她伸的是没有疤痕的右手,红色的冻伤已经初初消肿,手指的白嫩柔软,掌纹清晰。

  凌琛低头看了眼她的掌心,淡淡道:“没带。”

  像是被凌琛的目光烫到似的,阮银刷的收回那只手,怒目而视:“没带你过来干嘛?”

  “今天出门谈生意。”凌琛神色淡然,垂下眼皮,将目光放在阮银的身上,他说道,“没法带。”

  “你如果想要的话,就跟我去酒店取一趟。”

  阮银没说话。

  她今天将凌琛约到公园见面,本意是拿完东西就走,然后像从前那样,再也不见。

  就像浩瀚宇宙中两颗拥有自己轨道的小行星,在进行短暂交汇后,走在各自的轨道上,渐行渐远,下次遇见可能就是五六十年后。

  偶然相逢,擦肩而过。

  在阮银思索的这个时间里,凌琛垂头,将视线放在她的身上。

  凌琛的视线很轻很轻,如同一片飘悠悠的羽毛,从半空飘落,粘在她的衣摆上,毫不起眼,没有重量,如果不细心观察的话,甚至都没有办法察觉。

  四年前的阮银,因为高考胖,体重上升了足足十斤,长了一身的软肉,整个人软软和和的,脸颊肉嘟嘟的十分喜庆,像眉心点了红痣的发面娃娃。

  而现在,萌萌的包子脸消失了,一张白嫩的巴掌脸掩藏在黑色的头发里,俏生生的,瘦了很多,唇色也变得浅淡。

  从她那天发在朋友圈的挂水照片看,手腕细瘦,估计身上也没多少肉,只是被肥厚的棉衣掩盖,才显得没那么纤细。

  凌琛眼皮跳了跳。

  小混蛋。

  一声不吭跑出来,结果把自己养的这么瘦。

  阮银似有所觉地抬头,就对上凌琛那双深邃的眼睛。

  他的眼睛坚定而平和,略带疑惑地看向阮银,“怎么?”

  “走吧,去你的酒店拿东西。”阮银紧了紧背上的琴包,向她来时的方向走去。

  以阮银和凌琛抗争多年的经验来看,在和他的交锋中,要坚决掌握主动权,把握事态发展,不然,一旦主动权落到凌琛手里,就是她失败的开始。

  “等等。”凌琛的声音在身后幽幽响起。

  “怎么?”阮银猛然回头,全身都戒备起来,她皱皱眉满脸怀疑,“你又搞什么幺蛾子?”

  凌琛神色不变,对着另一个方向偏头,“走这边。”

  说罢,他揣着兜,率先走在前面带路。

  将阮银刚刚积攒的主动权剥夺的一干二净。

  阮银背着身后愈发沉重的小提琴,沉着脸,小牛犊一样,怒气冲冲跟上凌琛。

  公园外面。

  一辆低调奢华的黑色商务车正停在路边,凌琛走在阮银的前面,向那辆汽车走去,伸手拉开车门。

  这时,阮银才将目光聚焦在凌琛的手上,他的左手带着一只露出五只的黑色皮革手套,将车门拉开后,便垂下。而另一只胳膊则搭在车门上,手上空荡荡的,没有戴手套,修长白皙的五指暴露在空气中,正随意曲折。

  他身姿板正,但是这搭车门的动作,却像极了阮银记忆中,那个懒洋洋回头要笔的少年。

  这让阮银一阵恍惚。

  凌琛看向不远处停住脚步的阮银,偏偏头示意她,“上车。”

  记忆再次重合。

  骑着单车的少年一个刹车停在面前,他垂下头,看向气喘吁吁的阮银,也是同样偏头的姿态,“快上车。”

  凌琛习惯了阮银的慢半拍,看她站在原地不动,便静静地等着她过来。

  后知后觉的,阮银垂下头钻进车里。

  脑海中,凌琛的黑色手套一闪而过。

  他今天穿的是深色系的正装,而那只手套是宽松的皮革材质,手套全黑,只露出白而修长的指尖。

  此时天气稍暖,根本没有冷到要带手套的地步。

  而且,凌琛只戴了一只手。

  ……中二病犯了?

  “喝水吗?”凌琛从车内的小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,递到她面前。

  “不喝。”阮银下意识拒绝。

  下一秒,视线黏在凌琛递来的矿泉水上,定住了。

  峰顶山泉水,一千一只,飞机空运,有钱也买不到的那种。

  这该死的资本注意奢侈作风。

  阮银的眼睛停顿一瞬,随后若无其事地收回。

  果然,资本家的水,也充满着资本家的做派。

  阮银暗地里握拳,恨自己为什么不先看一眼再做决定。

  见她拒绝后看也不看。

  凌琛将那瓶矿泉水收回去,拧瓶盖的声音响起。

  “喏。”被拧开瓶盖的矿泉水递到阮银面前,“盖子拧开了,喝吧。”

  ……原来是在给她拧盖子。

  重新一个机会摆在面前,阮银顺着台阶下来,接过水,仰头喝了一口。

  入口甘冽,柔和入喉,仿若带着新雪的味道。

  果然贵还是有贵的好处。

  在阮银看不到的地方,凌琛的眼中划过笑意,线条流畅的手放在嘴边,遮住了唇角的弧度。

  对司机说道:“回酒店。”

  他们并排走进酒店大厅。

  这是是北城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,头顶上是金碧辉煌的水晶灯,地面上地板亮的几乎要照见人影。

  “我上去拿。”凌琛偏头问阮银道,“一起么?”

  “不去。”阮银想都不想地拒绝,指了指酒店大厅旁边的桌子,“我在那里等你。”

  半透明的隔断,将桌子和大厅的通道隔开,和明亮的大厅不同,那边的装修偏向深沉的深灰色,更暗一点,飘出咖啡特有的香气。

  “那走吧。”凌琛拿在手上的手机在之间转了个圈,率先想咖啡厅的门口走去,“请你喝咖啡。”

  阮银本想拒绝,但是话到嘴边,又生生咽了下去。

  本着使劲蹭资本家羊毛的想法,她深吸一口气,跟在凌琛的身后,进了咖啡厅。

  凌琛在柜台前面点单:“一杯焦糖玛奇朵。”他深沉的眼睛被黄色的灯光照成灿金色,转头看向阮银,向她确认道,“是么?”

  “嗯。”阮银点点头,目光变得热切,还想补充什么,凌琛就转过头,补充说道,“要两份焦糖。”

  这确实是阮银之前的口味,但是现在穷人阮银已经四年没有喝到咖啡厅的焦糖玛奇朵了,不仅想要两分焦糖,还要喝两杯。

  但是这时候凌琛已经转头在点单。

  她个子又比他矮,一抬头看不见凌琛的头顶,对着他的后脑勺,在后面插不上话。

  “好的。”点单员单手在电脑上操作,难得见到他们两个这样颜值高的顾客,目光特意在他们两个身上转了一圈。

  正好看到阮银眼巴巴的眼神,点单员噗嗤一声笑出来,情不自禁道,“你女朋友真可爱。”

  凌琛一转身,同样看到阮银的表情。

  他侧身,给阮银让了一半的位置,让她能够趴在柜台上看清楚。

  阮银直勾勾盯着里面的小蛋糕:“我还想要一个红丝绒蛋糕,还有这个坚果巧克力碎。”

  伸出一根手指,对着透明柜台指位置。

  听不到回应,就保持着这个姿势偏头看凌琛。

  她清澈的眼睛被灯光照的亮晶晶的,一时间被甜品迷失了头脑,看向凌琛的眼睛带着朦胧的稚气,像是一个跟大人要糖吃的孩子。

  简直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的眼神。

  在从前,每次凌琛将她惹生气,一两句话哄不回来的时候。凌琛只要拉着小阮银的手,带她去蛋糕店买一个小蛋糕,什么样的深仇大恨,一口奶油塞进嘴里,她就全都忘记了。

  凌琛微微晃神,随后回神,对着点单员点点头,“那就要这几个。”

  “那我续杯可以继续要两份焦糖吗?”阮银眼神期盼看向点单员。

  点单员含笑点头:“可以。”

  阮银这才放下心,走到座位上坐下。

  看凌琛付完账还没走,仰起头催促道:“你赶快上楼拿东西啊。”

  小混蛋。

  凌琛暗自咬牙。

  一秒变脸,用完就扔,蛋糕还没吃到嘴里就开始翻脸不认人。

  果然,到底不是从前那个可爱的小软软了。

  现在比从前还可爱。

  凌琛愉悦地用舌头抵了抵上颚,转身上楼了。

  凌琛在等电梯的时候,接到了姜翰义的电话。

  “我刚看了下你的衣柜,你那身伊兹大师亲自裁剪的西装不见了,你带走了?”

  凌琛低头看了眼他身上的衣服,淡淡回道:“对。”

  “卧槽!”姜翰义惊得跳起来,“那是你下个月颁奖穿的衣服,很贵的!”

  凌琛平时穿着随意,最讨厌的就是西装的束缚感。

  这套衣服,还是姜翰义求了凌琛好些天,他才勉强松口,答应姜翰义去量体裁剪,作身正式场合的西装。

  而拿回成品之后,更是连试都没有试过,就搁在柜子里积灰。

  在最初的震惊过后,姜翰义想到一种不可能的可能,“你老实交代。”他压低声音问道:“你去北城……是不是相亲去了?”

  凌琛:“?”

  他想也不想否认道:“不是。”

  “不是相亲你穿那么好?!”姜翰义不依不饶问道,“那你说,你到底干嘛去了?”

  电梯到了,里面空无一人。

  凌琛他走进去,笔直而挺拔的站立,蓝色西装挺阔而柔顺,他鸦羽般的睫毛下垂,眉梢微挑。

  “来……网恋奔现?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阮银:网恋吗?奔现干架的那种。

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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